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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办公室

  综合协调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委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和文电、机要、档案、保密、电子政务、经信网站、政务信息、政务公开、绩效评估、督查、信访、安全保卫等工作;起草委机关重要文件;建立健全委机关各项规章制度,抓好委机关精神文明建设、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委机关行政后勤工作。负责委机关和直属单位财务、审计、国有资产、政府采购、行政事业经费和专项资金使用等相关工作;负责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委机关及直属事业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科级干部的推荐、考核、任用、机关干部教育培训及人才信息等工作;协助办公室做好老干部服务和管理工作;负责委及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出境、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扶贫挂钩帮困工作;指导各类型企业人才培训、交流工作;协调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智力引进工作;负责全市工程与经济系列职称评审的组织和管理工作。

  (三)综合科

  综合分析工业运行和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起草委机关重要报告和领导讲话,负责委内材料综合及信息汇总;组织、参与起草我市有关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地方性规章和政策措施;收集、整理和发布经济信息,负责宣传及编发内刊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协调重大产业基地、产业集群和工业产业园区建设;负责委机关研究课题管理,提出年度课题计划,组织和承担重大课题研究,组织协调委机关有关调研工作;指导工业、信息产业、生产服务业等行业协会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加挂行政审批科牌子)

  调查研究经信系统依法行政和法制建设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并提出建议;承担委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委机关规范性文件的清理;监督检查委机关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委机关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负责委机关及直属单位效能建设、政风行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和综治维稳等工作;依法指导企业法律顾问工作;承担惠企政策跟踪落实及减轻企业负担的有关工作。

  承担委机关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以及与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的工作。

  (五)经济运行科

  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并发布相关信息,协调解决运行中的有关问题;拟订工业运行调控目标、政策和措施,负责全市工业总量平衡;建立并组织实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产品运行调度机制和经济运行应急调度机制,组织煤、电、油、气、运及其他重要物资的保障和应急调度;牵头协调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重点支农产品、重要工业品、重要生产原材料等调控方案;牵头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建立工业企业服务机制;负责做好市工业生产总调度工作。

  (六)企业与生产服务业科(加挂市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牌子)

  负责指导和服务企业改革和发展;牵头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研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协调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相关企业兼并重组工作;负责龙岩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改造工作;指导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和融资担保体系建设;指导、推动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承担指导和服务乡镇企业、城镇集体工业联合社的有关工作。

  指导、协调生产性服务业发展工作,推进制造业和服务业融合发展,推进生产性服务业功能区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牵头拟订并组织实施现代物流、工业设计、典当、融资租赁等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及相关政策措施;组织协调政银企合作;负责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工业和信息化的会展活动;指导推动科技服务、售后服务、服务外包等工作。

  (七)投资规划与产业协调科

  组织实施并监督执行国家产业政策,负责推动产业集群发展,促进产业链延伸拓展;拟订产业龙头促进计划,指导、协调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承担牵头协调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统筹、指导、协调全市工业行业准入,牵头承担民营企业产业项目对接;研究提出并组织实施我市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固定资产投资状况;指导推进工业基础能力提升;按规定负责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负责全市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鼓励我市工商领域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有关政策措施及政府资金扶持办法,组织实施项目的管理和监督;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属市本级管理权限的工商领域投资项目;会同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上报国家管理权限的工商领域投资及国债项目;负责上报省经信委确定的省重点贴息项目及上报市重点技改贴息项目;协调解决重大工业项目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按规定办理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投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依法监督管理权限范围内的项目建设招投标工作。

  (八)能源与环境资源综合利用科(加挂市电力执法办公室、市节能监察办公室牌子)

  负责全市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行业管理;负责监测能源发展情况并发布能源信息;衔接电力的生产和供需平衡,协调解决电力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和监管能源市场,提出能源价格调整建议;负责全市电力运行与调度管理、发电企业并网运行条件申报与审查;承担全市电力设施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全市电力设施保护工作,牵头组织查处危害电力设施的重大违法行为;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促进清洁生产的规划和政策措施;按规定监督管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组织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督管理;依法开展节能、循环经济、清洁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推动相关重点工程建设以及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全市资源综合利用认定,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协调工业污染治理;指导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工作;承担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工作领导小组有关综合协调和节能方面的日常工作。

  煤炭行业管理和地方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委托龙岩市煤炭管理局承担。

  (九)装备工业与电子信息科(加挂机械工业科牌子)

  承担装备工业、电子信息的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指导协调系统装备、微电子等基础产品的开发与生产,协调有关重大工程项目所需配套装备、元器件、仪器和材料的国产化;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原材料工业科(加挂稀土工业科牌子)

  承担冶金(钢铁、黄金、铜)、稀土、石油(不含原油、成品油流通管理)、天然气、化工、建材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牵头协调基础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指导和推动工作;指导、协调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稀土综合开发和合理利用,依法负责稀土产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申报和管理;负责承办我市《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有关事务,按规定负责管理有关监控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等;依法负责对农药生产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天然气供需衔接及天然气管道安全管理;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承担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一)消费品工业科

  承担轻工、纺织、食品、医药、家电等行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相关行业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食盐政府储备计划和相关政策措施,协助省经信委做好食盐专营和盐政执法的监督工作;承担中药材生产扶持项目管理、市级国家医药储备管理监督工作;承担传统工艺美术行业管理工作;参与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具体负责相关行业准入审查等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国防科技工业与技术进步科

  拟订并组织实施国防科技工业和民爆器材行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负责行业管理工作,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施军民两用技术的双向转移和产业化;负责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安全保密、军工关键设备设施等监督管理;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拟订并组织实施有关产业技术提升和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承担指导、协调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和企业创新能力建设有关工作;指导和推动产学研联合,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开发产业化示范项目;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指导推进全市工业企业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开发和推广应用工作;统筹协调工业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行业质量提升和品牌管理工作。

  (十三)软件与信息化推进科

  承担软件、集成电路设计和信息服务业管理工作,跟踪行业发展态势,协调解决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产业政策,拟订行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及产业政策建议,引导行业布局,促进技术进步与结构调整;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协调推进软件产品研发、应用、产业化,按规定承担相关资质管理工作;推动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动漫和网络游戏的产业规划、产业基地、项目建设、会展交易工作;推进软件和信息服务外包;指导软件人才培养工作;负责行业经济技术信息统计、汇集、整理和发布工作;依法承担相关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统筹规划、协调工业化和信息化深度融合工作;负责推动重要信息资源的开发利用与共享,推进信息新技术的推广应用;促进电信、广播电视和计算机网络三网融合;负责协调推进信息消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依法承担信息系统工程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和计算机信息系统集成有关资质的管理工作;指导和推动电子商务支撑技术发展;承担市企业信息化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十四)经济技术协作科(加挂市政府对口支援办公室牌子)

  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服务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工作;参与拟订我市经济技术协作、区域经济合作的有关政策;参与开展内联项目的招商引资活动,对内联引资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对内联项目的履约情况进行跟踪、服务;指导协调市际、市内、区域、企业的经济技术协作;承办和参与闽西南五市经济协作区、闽粤赣十三市经济协作区和闽粤赣边区经济技术协作区的各项经济合作活动及联络;负责国内友好城市往来工作;联系外市政府驻岩办事机构;指导协调全市对口支援、厦门龙岩山海协作和对口帮扶工作。

  (十五)支前工作科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做好支前工作;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战备物资的储备和管理工作;承担军民共建相关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部队后勤供应保障工作,帮助支持驻岩部队做好生产、生活项目建设;承办市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的具体工作。